各處、室、系及有關部門:
經(jīng)院務會研究決定,從2009年9月1日起,給所有正式在編教職員工每人每天發(fā)5元伙食補助費(不含實習生、試用期教職工、外聘教師及招生人員、保潔員、保安)。伙食補助費發(fā)放建立在考勤的基礎上,出差、請假、曠工期間均不予以補助。
特此通知
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